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政策规划将“治理有效”作为乡村振兴五大总要求之一。《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01乡村治理攻坚克难与减贫、相对贫困治理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的固本之策。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109万,贫困发生率降至0.6%。公开媒体报道,我国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同期,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已从重点工作推动进入全面落实部署阶段,但是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城乡利益格局也发生了深刻调整(如城乡差距如何进一步减少),城乡融合协调发展亟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如386199现象),农民思想观念也在深刻变化(如异域文化、社会文化等价值观冲击),一些地区的乡村治理体系总体还比较薄弱,治理的方式、手段还不能有效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不强,一些不良风气还比较盛行,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加之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地乡村发展纵深影响和负面冲击效应在不断凸显,例如:农民外出务工受到冲击、保、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农产品遇到销售和物流瓶颈,各地农产品电商、直播带货亟需规范引导;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乡村旅游遭遇打击,旅游带动三产融合、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等过去几年行之有效的发展路径面临应疫调整;乡村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面临挑战,云课堂、云医疗、基层传染病防控等新公共服务手段亟需长效机制和普及普惠;疫情催生全民数字化,农民群众习惯了云端生产生活,给传统治理手段带来挑战……
02乡村治理聚焦“县-乡-村”联动
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向基层下移,通过县-乡(镇)-村联动,把更多服务资源、要素资源、项目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升基层部门、派出机构、社会组织、群众自治机构的治理手段、工具和效能。
▲ 县级政府应比照城市社区治理落实乡村治理领导责任,明确乡村治理绩效评估体系(而非单一的农村减贫、脱贫等经济指标),明确治理的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提升群众工作绩效。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落实其在乡村治理的职能责任和工作分工,形成扶贫包村到治理包村的长效机制。
▲ 乡镇要充分结合政务服务改革,承接上级部门政府职能转移,建立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执法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乡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最多跑一次”、数字政务等改革在乡镇层面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充分结合乡镇与辖区村民的强连接特点,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县级层面率先打造“菜单式”乡镇公共服务数字平台,实现在线预约、在线服务、需求调研、意见反馈、服务评估等功能,有效弥补传统市民服务平台难以广泛普及偏远农村、农民的瓶颈。
▲ 行政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官、乡村社会组织、村民组织等治理主体要强化政策落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功能。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村规民约具有中国特色,最早追溯到西周,我国传统文化崇尚中庸、仁礼,“非诉”“私了”观念根深蒂固并成为人们广泛接受的纠纷调解方式。村规民约从刚开始的口耳相传、约定俗成,逐渐演化成一定区域、宗族、宗亲、人群共同遵守的协议文本,对于乡村良治发挥了巨大作用。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社会组织、群众组织党建工作,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重要作用。完善乡村“网格化+大数据+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和便民服务体系。